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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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保泰松 |
主要成份为来氟米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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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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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787 |
国药准字H2006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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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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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关节炎:口服:每次0.1~0.2g,每日3次,饭后服。每日总量不宜超过0.8g。一周后如无不良反应,病情改善可继续服用,剂量应递减至维持量:每次0.1~0.2g﹐每日一次。 2.急性痛风:口服:初量0.2~0.4g﹐以后每6小时0.1~0.2g。症状好转后减为每次0.1g,每日三次,连服三日。 |
1.成人类风湿性关节炎:口服。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临床试验资料并结合Ⅰ期临床试验结果,建议开始治疗的最初三天给予负荷剂量一日50mg,之后根据病情给予维持剂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2.狼疮性肾炎:口服。根据病情选择适当剂量,推荐剂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缓解后适当减量。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或遵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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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有溃疡病史,水肿,高血压、精神病、癫痫、支气管哮喘、心脏病及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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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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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对儿童应用该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该品。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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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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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胃肠道不适﹑水钠潴留﹑水肿﹑皮疹等;2.也可引起腹泻﹑眩晕﹑头痛﹑长期大剂量致消化道溃疡及胃肠出血。3.偶有引起肝炎﹑黄疸﹑肾炎﹑血尿﹑剥脱性皮炎﹑多型性红斑﹑甲状腺肿﹑粒细胞及血小板缺乏症。4.服药一周以上应检查血象。如出现发热﹑咽痛﹑皮疹﹑黄疸及柏油样大便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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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时宜忌盐。2.服药期间应检查血象,监测肾功能。3.本品不宜长期服用,超过一周应检查血象。 |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严重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 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倍(<80U/L)以内,继续观察。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 (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U/L之间,应中断治疗。③如果ALT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倍 (>120U/L),应停药观察。停药后若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ALT不会再次升高。 (3)免疫缺陷、未控制的感染、活动性胃肠道疾病、肾功能不全、骨髓发育不良(bonemarrowdysplasia)的患者慎用。 (4)如果服药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如下:①若白细胞不低于3.0×109/L,继续服药观察。②若白细胞在2.0×109/L 一3.0×109/L之间,减半量服药观察。继续用药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