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和胃、化滞。用于小儿脾胃虚弱引起的消化不良,不思饮食,大便溏泻,体弱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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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参、白术(麸炒)、茯苓、甘草(蜜炙)、陈皮、法半夏、白扁豆(去皮)、山药、莲子(去心)、南山楂、桔梗、砂仁、六神曲(麸炒)、麦芽(炒)、玉竹。 |
珍珠、琥珀、人工牛黄、天竺黄、胆南星、僵蚕(姜制)、全蝎(甘草制)、钧藤、人中白(漂飞)、蝉蜕,人工麝香、山药(麸炒)、朱砂、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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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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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335 |
国药准字Z350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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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化滞。用于小儿脾胃虚弱引起的消化不良,不思饮食,大便溏泻,体弱无力。 |
息风化痰、镇惊安神:用于小儿夜啼,惊跳痰多,高烧惊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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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3次。 |
口服,小儿六个月以内一次0.22克,六个月至三岁一次0.44克,一日3~4次,初生婴儿擦牙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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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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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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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和胃、化滞。用于小儿脾胃虚弱引起的消化不良,不思饮食,大便溏泻,体弱无力。 |
息风化痰、镇惊安神:用于小儿夜啼,惊跳痰多,高烧惊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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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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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等不易消化食品。2.治疗7~10天后症状未见改善者,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用本药同时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服用后若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