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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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黄精(蒸)、高良姜、菜菔子(炒)、鹿角胶、白术(炒)、鲜人参、苍术(炒)、陈皮、淫羊藿、肉桂、红花、丁香、黄芪、五味子。辅料:白糖、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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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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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327 |
国药准字Z22021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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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补气养血,暖胃散寒。用于气血两亏,神疲乏力,胃寒作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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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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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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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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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补气养血,暖胃散寒。用于气血两亏,神疲乏力,胃寒作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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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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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儿童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5. 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