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止咳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咳痰,鼻塞流涕,咽喉红肿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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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板蓝根、薄荷、柴胡、牛蒡子、荆芥穗、石膏、黄芩、栀子、桔梗、赤芍等二十味。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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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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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2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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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止咳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咳痰,鼻塞流涕,咽喉红肿疼痛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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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0~3岁,一次10~20毫升;3~6岁,一次20~40毫升;6~14岁,一次30~60毫升,一日4次,用时摇匀。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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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或便秘。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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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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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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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止咳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咳痰,鼻塞流涕,咽喉红肿疼痛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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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或便秘。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