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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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克含醋酸地塞米松15mg、薄荷脑200mg、樟脑20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三乙醇胺、丙三醇、聚山梨醇酯80、尼泊金乙酯、无水乙醇。 |
甲氧沙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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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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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41 |
国药准字H50021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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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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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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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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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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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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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应。 |
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 ,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 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 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 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 ,使皮损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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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 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 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罗卜、芹菜等。 5. 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 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