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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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丹参、三七。 |
盐酸氯米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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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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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732 |
国药准字H32022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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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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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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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出血倾向禁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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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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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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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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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含藜芦药同用。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过敏体质慎用。 4.孕妇、儿童慎用。 5.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