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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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丹参、三七。 |
本品为盐酸硫必利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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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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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732 |
国药准字H32025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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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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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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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出血倾向禁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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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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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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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属苯酰胺类抗精神病药,对中脑边缘系统多巴胺能神经功能亢进有抑制作用,对纹状体多巴胺能神经运动障碍有拮抗作用,从而产生安定、镇静作用。其特点为对感觉运动方面神经系统疾病及精神运动行为障碍具有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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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含藜芦药同用。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过敏体质慎用。 4.孕妇、儿童慎用。 5.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 |
严重循环系统障碍,肝肾功能障碍,脱水营养不良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