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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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赤芍、土鳖、穿山甲、(炮)、桃仁、石韦、夏枯草、白芷、黄芪、鹿衔、牡蛎(煅)、通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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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星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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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42 |
国药准字Z1999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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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活血化瘀,清热通淋,用于慢性前列腺炎属瘀血阻滞兼湿热内蕴证,症见;尿频、尿急、余沥不尽、会阴、下腹或腰骶部坠胀疼痛,或尿道灼热,阴囊潮湿,舌紫暗或瘀斑,舌苔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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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饭后服,一次5粒,一日3次,1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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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上腹部不适、隐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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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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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活血化瘀,清热通淋,用于慢性前列腺炎属瘀血阻滞兼湿热内蕴证,症见;尿频、尿急、余沥不尽、会阴、下腹或腰骶部坠胀疼痛,或尿道灼热,阴囊潮湿,舌紫暗或瘀斑,舌苔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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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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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同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