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红花、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人工麝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银朱、丁香、莲子。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国药准字Z210202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口服,一次11~15粒 ,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头痛、头晕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头痛、头晕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