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免疫缺陷者初发和复发性粘膜皮肤感染的治疗以及反复发作病例的预防;也用于单纯疱疹性脑炎治疗。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缺陷者严重带状疱疹病人或免疫功能正常者弥散型带状疱疹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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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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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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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111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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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免疫缺陷者初发和复发性粘膜皮肤感染的治疗以及反复发作病例的预防;也用于单纯疱疹性脑炎治疗。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缺陷者严重带状疱疹病人或免疫功能正常者弥散型带状疱疹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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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水稀释至至少100ml,使最后药物浓度不超过7g/L,否则易引起静脉炎。 静脉滴注: 1成人①重症生殖器疱疹的初治:按体重每8小时5mg/kg,共5日;②免疫缺陷者皮肤黏膜单纯疱疹或严重带状疱疹:按体重每8小时5~10mg/kg,静滴1小时以上,共7日~10日;③单纯疱疹性脑炎:按体重每8小时10mg/kg,共10日;④成人急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用本品静滴,因滴速过快时可引起肾功能衰竭;⑤成人每日最高剂量按体重30mg/kg,或按体面积1.5g/m2。 2儿童①重症生殖器疱疹的初治:婴儿与12岁以下小儿,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250mg/m2,共5日;②免疫缺陷者皮肤黏膜单纯疱疹:婴儿与12岁以下小儿,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250mg/m2,共7日,12岁以上按成人量;③单纯疱疹性脑炎:每8小时按体重10mg/kg,共10日;④免疫缺陷者合并水痘:每8小时10mg/kg或500mg/m2,共10日;⑤小儿最高剂量为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500mg/m2。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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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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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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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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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免疫缺陷者初发和复发性粘膜皮肤感染的治疗以及反复发作病例的预防;也用于单纯疱疹性脑炎治疗。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缺陷者严重带状疱疹病人或免疫功能正常者弥散型带状疱疹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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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若注射浓度太高(10g/L)可引起静脉炎,外溢时注射部位可出现炎症。还可能引起皮肤瘙痒或荨麻疹。2.少见的不良反应:注射给药特别是静脉注射时,有急性肾功能不全、血尿和低血压。3.罕见的不良反应:注射给药时可能出现昏迷、意识模糊、幻觉、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4.以下症状如持续存在或明显时应引起注意:注射用药引起的轻度头痛(常见)、多汗(少见)。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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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7.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