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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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达卡巴嗪。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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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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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620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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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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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注射用达卡巴嗪应临用前现配,2小时内用完:取2.5~6mg/kg或200~400mg/m2,用生理盐水10~15ml,溶解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滴注。30分钟以上滴完,一日一次,连用5~10日为1疗程,一般间歇3~6周重复给药。单次大剂量:650~1450mg/m2,每4~6周1次。 静脉注射:一次200mg/m2,一日一次,连用5日,每3~4周重复给药。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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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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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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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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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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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20日,白细胞最低见于给药后21—25日,血小板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日。 2、胃肠道反应较常见,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12 小时,偶有粘膜炎。 3、偶有流感样综合征,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百部麻 木、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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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需临时配置,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2、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 3、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本品,用药期间禁止活病毒疫苗接种。 4、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