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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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化学名称为:1,6-二溴-1,6-二去氧-D-甘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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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赛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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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2 |
国药准字H1102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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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较好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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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 |
口服:每次0.2~0.3g,每日一次,3~6周为一疗程,维持量,每周0.25g或开始每日0.125~0.25g,当白细胞降至20×109/L时改为每2~3日口服0.125~0.25g,连用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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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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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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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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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较好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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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糖类烷化剂,口服吸收完全,在体内释放氢溴酸后,形成双环氧乙烷化合物显效。具有抑制癌细胞分裂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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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肾功能不全及出血体质者禁用,勿与细胞毒药物和x线照射并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