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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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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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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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038 |
国药准字H2004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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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用于缓解因感冒、过敏性鼻炎等引起的鼻塞、头痛、发热、咽喉肿痛、周身关节及四肢肌肉酸痛、鼻塞、流涕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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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青少年,一日1-2片,不可压碎或咀嚼服用,24小时内服用不得超过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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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对萘普生钠(包括其它非甾体解热镇痛药)及/或盐酸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的血管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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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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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十二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除非医生特别指导使用,孕妇在怀孕最后3个月,禁止使用本品。因为萘普生钠和盐酸伪麻黄碱能从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或停用此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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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用于缓解因感冒、过敏性鼻炎等引起的鼻塞、头痛、发热、咽喉肿痛、周身关节及四肢肌肉酸痛、鼻塞、流涕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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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头孢羟氨苄为第一代口服头孢菌素,对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属及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2.药理头孢羟氨苄属低毒。给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剂量未发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连续6个月,对各组织器官未产生毒性反应。 |
本品为萘普生钠和盐酸伪麻黄碱组成的复方制剂。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萘普生钠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抗炎、镇痛、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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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
1.对麻黄碱药物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2.服用本品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新的未预料的症状,如服药后发热持续3天,鼻塞持续7天以上,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3.避免与降压药或抗抑郁药以及其它解热镇痛药同时服用,服用期间避免饮酒。 4.本品为缓释片,应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嚼碎服用。 5.本品每日总量不得超过4片,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 6.将本品放置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 7.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