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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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0.2克,辅料为:白蜂蜡、液状石蜡、石蜡、司盘-80、硼砂、无水亚硫酸钠、麝香草酚。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丙酸氟替卡松。 | |
| 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002 | 国药准字H2017334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异性湿疹和盘状湿疹;结节性痒疹;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扁平苔藓;脂溢性皮炎;接触性过敏;盘形红斑狼疮;泛发性红斑全身类固醇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粟疹。儿童:低效皮质激素无效的1岁以上(含1岁)儿童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本品缓解特异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痒,以及皮质激素可缓解的其他皮肤病丙酸氟替卡松。 |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湿疹/皮炎:成人及一岁以上(含一岁)儿童,每日一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其它适应... | |
| 副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局部皮肤刺激、红斑、瘙痒、烧灼感;罕见皮肤萎缩、色素沉着或减退。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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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异性湿疹和盘状湿疹;结节性痒疹;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扁平苔藓;脂溢性皮炎;接触性过敏;盘形红斑狼疮;泛发性红斑全身类固醇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粟疹。儿童:低效皮质激素无效的1岁以上(含1岁)儿童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本品缓解特异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痒,以及皮质激素可缓解的其他皮肤病丙酸氟替卡松。 | |
| 药理作用 | 酮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毛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局部皮肤刺激、红斑、瘙痒、烧灼感;罕见皮肤萎缩、色素沉着或减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