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重型病毒性肝炎(急性、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的早期或中期)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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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健康新生乳牛(或乳猪)肝脏中提取的小分子量生物活性多肽物质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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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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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917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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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重型病毒性肝炎(急性、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的早期或中期)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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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 本品80~100mg加入10%葡萄糖液250ml缓慢静脉点滴,每日1次,疗程视病情而定,一般为4~6周,慢性重型肝炎,疗程为8~12周。 肌肉注射: 本品40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也可用于肌肉注射,每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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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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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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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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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重型病毒性肝炎(急性、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的早期或中期)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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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个别病例可出现低热和皮疹,可自行缓解。2、全身性反应: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发热、寒战、高热、畏寒、疼痛、乏力、多汗。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斑丘疹、荨麻疹、红斑疹。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口干。5、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憋气。6、心脑血管系统:心悸、心慌、潮红、紫绀、低血压。7、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8、用药部位:注射部位疼痛、局部麻木、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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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4.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定期检查肝功能。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