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重症监护患者、接受放疗、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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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苦参、蜂胶、牡丹皮、灯盏细辛。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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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圣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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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939 |
国药准字Z2002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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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重症监护患者、接受放疗、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手足口病、湿疹、皮炎、荨麻疹、痤疮、疣类等病毒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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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
外用,加药液保湿外敷(根据带状疱疹皮损的面积大小、皮损部位,剪裁适当大小的粘胶棉垫,滴加药液润湿后敷于患处,四周用配备的胶带粘封。待药液干后视情况补充适量药液)。每日补药2~4次,1~2日换棉垫一次,6~8日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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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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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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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重症监护患者、接受放疗、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手足口病、湿疹、皮炎、荨麻疹、痤疮、疣类等病毒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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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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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4. 定期检查肝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1)本品只供外用,勿内服;(2)本品久置可能有沉淀,但不影响疗效,振摇后使用;(3)对有皮肤破损者慎用;(4)对蜂胶(花粉)及本品成分过敏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症状,请立即停止用药,必要时遵医嘱或辅以抗过敏药物治疗;(5)生殖型单纯性疱疹患者禁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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