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
生产企业 |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47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
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
成分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4.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 儿童用量需遵医嘱。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