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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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板蓝根、麦芽(炒)、柴胡、牡丹皮、山楂、金银花、六神曲(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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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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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47 |
国药准字Z2202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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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药物性肝病、肝损伤、肝纤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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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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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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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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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药物性肝病、肝损伤、肝纤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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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4.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 儿童用量需遵医嘱。 |
1按规定剂量服用。2服药期间少食辛辣生冷食物并不宜饮酒。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