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开郁舒肝,顺气止痛。用于肝郁气滞所致的胸胁胀满,腹痛,嗳气吞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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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香附(醋制)、莪术(醋制)、木香、槟榔、陈皮、青皮(醋制)、乌药、枳壳(麸炒)、大黄、延胡索(醋制)等17味。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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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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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91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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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开郁舒肝,顺气止痛。用于肝郁气滞所致的胸胁胀满,腹痛,嗳气吞酸。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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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3次。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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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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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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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开郁舒肝,顺气止痛。用于肝郁气滞所致的胸胁胀满,腹痛,嗳气吞酸。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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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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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