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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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连翘、青黛、黄连、牛蒡子(炒)、玄参、地黄、桔梗、芒硝、赤芍、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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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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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13 |
国药准字H33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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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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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克,一日2~3次。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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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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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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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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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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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