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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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柳胺酚,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水杨酰苯胺。其结构式分子式:C13H11NO3,分子量:2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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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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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76 |
国药准字H1402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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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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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0.25~0.5g/次,每日3次,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饭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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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胆道完全梗阻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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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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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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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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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2.脾胃虚寒,阳虚畏寒,大便溏薄者慎用。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立即到医院就诊。4.对老年人、小儿及体虚者酌情减量或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