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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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ml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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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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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803 |
国药准字J2018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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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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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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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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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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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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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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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肘服用滋补性中成药。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修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粘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