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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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油。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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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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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803 |
国药准字Z5102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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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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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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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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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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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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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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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肘服用滋补性中成药。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修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 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 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