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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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诃子、波棱瓜子、黑冰片、石榴子、渣驯膏、唐古特乌头、角茴香、酸藤果、蔷薇、麝香、铁棒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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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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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56 |
国药准字Z54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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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清热解毒,化瘀。用于血、胆落于胃肠,胆囊痞肿,巩膜黄染,消化不良,中毒症。对黑亚玛虫引起的头痛发烧、黄疸性肝病疗效最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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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一次3~4丸,一日两次。将药丸碾碎或用水泡开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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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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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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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清热解毒,化瘀。用于血、胆落于胃肠,胆囊痞肿,巩膜黄染,消化不良,中毒症。对黑亚玛虫引起的头痛发烧、黄疸性肝病疗效最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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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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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