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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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黄芪,白花蛇舌草,茵陈,金钱草,党参,蒲公英,制何首乌,牡丹皮,丹参,茯苓,白芍,白术,川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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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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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56 |
国药准字Z200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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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慢性乙型肝炎、肝功能异常、肝炎病毒携带者、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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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治疗慢性肝炎者以三个月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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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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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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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慢性乙型肝炎、肝功能异常、肝炎病毒携带者、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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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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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