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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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羟甲基烟酰胺,化学名N-羟甲基-3-吡啶羧酸酰胺 |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锡成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56 | 国药准字H5102031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5g~1.0g,一日3次,饭前服,连服2~4天后改为一次0.5g,一日3~4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利胆消炎药,本品进入体内后分解为烟酰胺和甲醛,前者有保肝作用,后者有抗菌作用,对胆道及肠道中的双球菌、脓球菌、肠球菌及大肠杆菌等的感染均有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 尚不明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