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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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羟甲香豆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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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澳美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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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56 |
国药准字H4602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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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于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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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4g,一日3次,餐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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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肝功能不全及胆道梗阻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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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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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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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于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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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羟甲香豆素为香豆素衍生物,能松弛奥狄氏括约肌,具有较强的解痉、镇痛作用,同时也能温和、持续地促进胆汁分泌,加强胆囊收缩和抗菌作用,具有明显的利胆作用,有利于结石排出,对胆总管结石有一定排石效果。部分原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患者,服药后随炎症的消除而恢复正常。本品毒性低,小鼠急性毒性LD50为537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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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
1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 2炎症明显时应加用抗生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