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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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五味子、茵陈、白芍、碳酸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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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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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56 |
国药准字Z20054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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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清热利胆,平肝养血,降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用于治疗性慢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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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次3次。4周为一疗程。肝功能正常后再服两个疗程,药量可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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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恶心,腹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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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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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清热利胆,平肝养血,降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用于治疗性慢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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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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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
1.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清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本品含有碳酸钙,以下为单独服用碳酸钙的注意事项与药物相互作用。(详细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