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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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右旋糖酐70(0.1%),羟丙甲纤维素60RT4000(0.3%)和甘油(0.2%)。 |
决盐酸金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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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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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98 |
国药准字H530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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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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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三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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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无相关报告。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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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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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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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 3.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4.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5.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7.为防止在运动员尿液样品中右旋糖酐70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