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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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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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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复合凝乳酶胶囊
复合凝乳酶胶囊
主要成分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生产企业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913

国药准字H210244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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