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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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南沙参、桔梗、浙贝母、氯化铵、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焦糖、苯甲酸钠。 |
当归,白芍,茯苓,熟地黄,阿胶,党参,甘草(蜜炙),黄芪,川芎、炙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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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佑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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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5 |
国药准字Z360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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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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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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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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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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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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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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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西药成分,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