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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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南沙参、桔梗、浙贝母、氯化铵、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焦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两者之比为4:1。每包含阿莫西林125mg,克拉维酸3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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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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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5 |
国药准字H2016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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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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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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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禁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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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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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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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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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西药成分,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临床医师在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