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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等,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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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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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阿酚咖片
阿酚咖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和咖啡因。

生产企业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144

国药准字H200312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等,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2、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3、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

用于治疗偏头痛时,成人每日一次,每次2片,每日用量不超过2片。用于治疗感冒和鼻窦炎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牙痛、关节炎痛、肌肉痛、痛经,成人及十二岁以上青少年每6小时服用一次,每日2片,每日用量不超过8片。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对任何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有过敏史者禁用。患有哮喘、胃溃疡、胃灼热、胃部不适、胃痛、胃出血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和青少年患水痘和流感后禁用本品,否则可能导致由阿司匹林诱发的Reyes综合征。18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以治疗偏头痛时请咨询医生。12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以缓解轻度的持续性隐痛以及头痛、鼻窦炎、感冒、肌肉痛、经前与经期疼痛、牙痛所伴有的疼痛和轻度关节炎痛时请咨询医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尤其是临产前三个月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请慎用,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老人注意事项: 50岁以后第一次发作偏头痛的患者,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成分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等,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药理作用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药理作用:对乙酰氨基酚有解热镇痛作用,解热作用类似阿司匹林,但镇痛作用较弱。对血小板及凝血机制无影响。可能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它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而产生镇痛作用,可能通过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产生血管扩张、出汗与散热而起作用,也可能与下丘脑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8、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有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 (2)尚无母乳中含该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该品时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该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10、老年用药: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请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2.用于解热服用3日或止痛服用10日仍未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及时就医。3.饮酒前后不可服本品,因可损伤胃粘膜屏障而致出血。4.本品在推荐剂量含有大约一杯咖啡中的咖啡因。由于过多的咖啡因可导致神经过敏、易激惹、失眠以及偶尔出现心跳过快。5.若出现过敏反应,请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6.若偏头痛不缓解或首次服药后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及时就医。7.若出现新的和意料之外的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8.若出现耳鸣或听力丧失,应停药并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尤其是临产前三个月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请慎用,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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