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 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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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月桂氮卓酮。 |
左乙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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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UCB Pharma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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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8004 |
H2011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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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 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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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脐部(神阙穴)周围皮肤,擦干,然后将无纺胶布与PVC片分离,将药片对准... |
(1)给药途径 :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2)给药方法和剂量 :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2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每日2次。老年人 (≥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 (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2次。 剂量变化应以每2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2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青少年和儿童推荐剂量:起始剂量10 mg/kg,每日2次,最大剂量30 mg/kg,每日2次。体重15 kg:起始剂量每次15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450 mg,每日2次。体重20 kg:起始剂量每次20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600 mg,每日2次。体重25 kg:起始剂量每次25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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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接触胶布的皮肤部位可出现瘙痒、潮红等,极个别对胶布过敏患者可能出现脐周刺痛、水疱等症状。偶见用药后轻度腹泻现象。上述症状停药后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出现口唇固定性红斑,表现为口唇麻木、肿胀、疼痛。 |
常见副作用包括头痛、嗜睡、乏力、恶心、呕吐、眩晕、共济失调和易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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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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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 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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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嗵畅。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9.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1生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4.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