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散瞳和睫状肌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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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环喷托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硝唑。化学名称: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分子式:C6H9N3O3分子量:17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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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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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66 |
国药准字H42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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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散瞳和睫状肌麻痹。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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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眼中滴入1-2滴本品,必要时可在5-10分钟后再滴一次。 2、儿童:眼中滴入1-2滴本品,必要时可在5-10分钟后再滴一次。 3、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吸收,滴入后按压泪囊2-3分钟。 |
1.成人常用量: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次2-3片),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次3-4片),一日3次,疗程20日。②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次2片),一日3次,疗程5-lO日。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一次1片),每日3次,疗程7日。④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次l片),一日2次,疗程5日。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lO日后重复一疗程。⑥滴虫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⑦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每日3-6片)分3次服,7-10日为一疗程。2.小儿常用量:①阿米巴病,每日按每公斤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一疗程。②贾第虫病,每日按每公斤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连服l0日;治疗麦地那龙线虫病、小袋虫病、滴虫病的剂量同贾第虫病。③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每公斤体重20-5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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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闭角型青光眼或窄角患者禁用。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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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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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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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散瞳和睫状肌麻痹。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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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能会出现头晕、恶心、口干、眼内压升高、烧灼感、异物感、视物模糊、畏光、结膜轻度充血、分泌物稍增多、结膜炎、睑结膜炎、点状角膜炎、虹膜粘连及抗胆碱药的一些不良反应(如,皮疹、嗜睡、心动过速、体温过高、血管舒张、尿潴留、胃肠蠕动减慢、咽、气管、鼻通道、唾液腺及汗腺分泌减少等,极少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昏迷、骨髓麻痹和死亡)。 2、极少数用药者通常是儿童可能会出现精神方面的反应和行为障碍,这种障碍包括:共济失调、语无伦次、坐立不安、幻觉、功能亢进、癫痫、时间和地点定向力障碍和不能识别人。 3、本品的不良反应与其他抗胆碱药类,但上述中枢神经系统的异常反应相对常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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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适用于眼局部给药,不得注射使用。 2、对于可能遇到的老年患者或其他眼内压升高患者,散瞳和睫状肌麻痹药物应当谨慎使用。 3、环喷托酯可对具有直接或间接胆碱能作用的缩瞳剂(例如卡巴胆碱或毛果芸香碱等)产生拮抗或逆反作用。 4、为避免急性闭角型青光眼风险,使用本品前应当估计前房角深度。 5、前列腺肥大和老年性痴呆患者应谨慎用药(主要指长期用药)。 6、早产儿和婴幼儿全身吸收后尤其容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肺副作用;因此该年龄群体用药浓度更低。本品浓度不适合婴幼儿使用。已有报道显示,婴儿、幼龄儿童以及浅肤色、唐氏综合症、痉挛性麻痹、大脑损伤或痉挛风险增加的儿童对环喷托酯的易感性增加,此类患者使用环喷托酯应当十分谨慎。出生后前3个月的婴儿在缺乏适当医疗监护下长期使用环喷托酯滴眼液可导致弱视患病风险增加。 7、散瞳时请勿驾驶或从事危险作业。散瞳时部分患者对光敏感,亮光照射下请注意保护眼睛。 8、父母不得采取经口途径将本品给予孩子,且在给药后应当洗手并清洗孩子的双手。 9、为避免瓶口或溶液出现任何污染,请注意不要接触滴药头。 10、本品含有苯扎氯铵,一种可引起眼刺激并且已知可使软性接触镜褪色的防腐剂。因此滴药前应当取出接触镜,并且至少15分钟内不得重新配戴。 11、使用滴眼液后,采取下列措施可减少全身吸收: (1)闭眼2分钟。 (2)以指压迫闭合泪管2分钟。 12、本品药瓶首次开封后28天后不应再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药期间禁止饮酒;4. 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5. 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服用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