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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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黄芩、地黄、泽泻、川木通、栀子、当归、九节菖蒲、甘草、羚羊角。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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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江苏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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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26 |
国药准字H20059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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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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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七日为一疗程。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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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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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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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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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眼用制剂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