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和流行感冒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咳痰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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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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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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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8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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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和流行感冒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咳痰等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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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每6小时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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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2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及有精神病史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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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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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和流行感冒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咳痰等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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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胃肠不适、恶心、口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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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消化道溃疡和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运动员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