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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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内酯。 |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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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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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0005 |
国药准字H2004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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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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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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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药过敏者,、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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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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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乳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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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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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皮疹、恶心、腹泻、头晕、瘙痒、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文献报道及病例报告。 |
药理学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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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大便溏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