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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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芦荟、盒果藤、玫瑰花、诃子肉、乳香、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辅料为蔗糖、淀粉。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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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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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328 |
国药准字H33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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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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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1次。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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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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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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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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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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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患慢性腹泻、痢疾及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止泻药。4.服用二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