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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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芦荟、盒果藤、玫瑰花、诃子肉、乳香、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微粉硅胶、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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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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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335 |
国药准字Z2009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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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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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1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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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服。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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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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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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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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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宜饭后服用 3患慢性腹泻痢疾及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止泻药 5服药两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