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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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芦荟、盒果藤、玫瑰花、诃子肉、乳香、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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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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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335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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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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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1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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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服。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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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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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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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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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宜饭后服用 3患慢性腹泻痢疾及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止泻药 5服药两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