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伤寒、其他沙门菌感染、布氏杆菌病、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肺炎、中耳炎、流行性出血热、鼠疫、斑疹伤寒、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和扁桃体炎、葡萄球菌皮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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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中含磺胺甲噁唑(C10H11N3O3S)应为0.360-0.440g,含甲氧苄啶(C14H18N4O3)应为72.0-88.0mg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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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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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14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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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伤寒、其他沙门菌感染、布氏杆菌病、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肺炎、中耳炎、流行性出血热、鼠疫、斑疹伤寒、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和扁桃体炎、葡萄球菌皮肤感染。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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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唑18.75~25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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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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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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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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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伤寒、其他沙门菌感染、布氏杆菌病、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肺炎、中耳炎、流行性出血热、鼠疫、斑疹伤寒、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和扁桃体炎、葡萄球菌皮肤感染。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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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是磺胺甲唑(SMZ)与甲氧苄啶(TMP)的复方制剂,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球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均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尤其对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较SMZ单药明显增强。此外在体外对沙眼衣原体、星形奴卡菌、原虫、弓形虫等亦具良好抗微生物活性。本品作用机制为:SMZ作用于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合成叶酸的第一步,TMP作用于叶酸合成代谢的第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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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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