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疟疾、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磷酸氯喹。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生产企业 |
山西耀威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66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疟疾、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o.75g。(2)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3)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成分 |
疟疾、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斑,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2.本品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