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淋病、伤寒、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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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粒含头孢氨苄125mg,甲氧苄氨嘧啶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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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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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447 |
国药准字H2016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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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淋病、伤寒、败血症等。 |
1.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2.适用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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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宜空腹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4次,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
剂量为每次300mg(1片),每日1次,口服,不受饮食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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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注意事项1.头孢菌素和青霉素有部分交叉地敏,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慎用。对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酌情减量。3.该品使用时可能出现尿糖试验假阳性。 |
1.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变性的中毒肝肿大;2.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3.新发作或恶化的肾损害;4.骨矿物密度下降;5.免疫重建综合征(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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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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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美国妊娠分级B类:在大鼠和家兔中进行了生殖研究,根据体表面积比较的剂量最高分别为人的14和19倍,结果显示没有证据表明因为替诺福韦造成生育力受损害或对胚胎有伤害。然而,没有在妊娠妇女中进行过充分及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是总能预测人的反应,因此在妊娠期内不应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除非十分需要。哺乳妇女: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建议,HIV-1感染的妇女不应以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以避免出生后HIV-1传播的风险。在人类中,取自产后一周内的五名HIV-1感染妇女的乳液样本显示,替诺福韦被分泌到人乳中。这种暴露对哺乳期婴儿的影响尚未明确。因为HIV-1传播和严重的不良反应都有可能在哺乳婴儿中发生,所以母亲如果正在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应当要求她们不要以母乳喂养。儿童用药:研究115中,106名HBeAg阴性(9%)和阳性(91%)12至18岁以下慢性HBV感染受试者随机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300 mg(N=52)或安慰剂(N=54)双盲治疗72周。研究入选时,平均HBV DNA值为8.1log10拷贝/mL,平均ALT值为101 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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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淋病、伤寒、败血症等。 |
1.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2.适用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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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菌体转肽酶,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抑制或杀灭细菌。头孢氨苄与甲氧苄啶两种药物配伍,提高了抗菌能力,延缓了耐药性产生,降低了口服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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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 |
同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