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阿片类药物中毒、急性乙醇中毒、脑外伤后昏迷、麻醉药物过量、休克、呼吸抑制、急性左心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新生儿窒息、急性胰腺炎、急性肺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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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纳洛酮。其化学名称为:17-烯丙基-4,5环氧基-3,14-二羟基吗啡喃-6-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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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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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761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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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阿片类药物中毒、急性乙醇中毒、脑外伤后昏迷、麻醉药物过量、休克、呼吸抑制、急性左心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新生儿窒息、急性胰腺炎、急性肺水肿。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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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常用剂量:纳洛酮5μg/kg,待15min后再肌注10μg/kg。或先给负荷量:1.5~3.5μg/kg,以3μg/kg·h维持。脱瘾治疗时可肌注或静注:每次0.4~0.8mg。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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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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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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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片类药物中毒、急性乙醇中毒、脑外伤后昏迷、麻醉药物过量、休克、呼吸抑制、急性左心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新生儿窒息、急性胰腺炎、急性肺水肿。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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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完全或部分纠正阿片类物质的中枢抑制效应。如呼吸抑制、镇静和低血压。2对动物急性乙醇中毒有促醒作用。3为纯阿片受体拮抗剂,即不具有其他阿片受体拮抗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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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纳洛酮拮抗大剂量麻醉镇痛药后,由于痛觉恢复,可产生高度兴奋。表现为血压升高,心率增快,心律失常,甚至肺水肿和心室颤动。(2)由于此药作用持续时间短,用药起作用后,一旦其作用消失,可使患者再度陷入昏睡和呼吸抑制。用药需注意维持药效。(3)心功能不全和高血压患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