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阿片类药物中毒、急性乙醇中毒、脑外伤后昏迷、麻醉药物过量、休克、呼吸抑制、急性左心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新生儿窒息、急性胰腺炎、急性肺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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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纳洛酮。其化学名称为:17-烯丙基-4,5环氧基-3,14-二羟基吗啡喃-6-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从健康小牛胸腺中提取的含胸腺素α1等多种分子量小于6000的活性多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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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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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761 |
国药准字H1999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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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阿片类药物中毒、急性乙醇中毒、脑外伤后昏迷、麻醉药物过量、休克、呼吸抑制、急性左心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新生儿窒息、急性胰腺炎、急性肺水肿。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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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常用剂量:纳洛酮5μg/kg,待15min后再肌注10μg/kg。或先给负荷量:1.5~3.5μg/kg,以3μg/kg·h维持。脱瘾治疗时可肌注或静注:每次0.4~0.8mg。 |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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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1.耐受性良好,极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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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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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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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片类药物中毒、急性乙醇中毒、脑外伤后昏迷、麻醉药物过量、休克、呼吸抑制、急性左心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新生儿窒息、急性胰腺炎、急性肺水肿。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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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完全或部分纠正阿片类物质的中枢抑制效应。如呼吸抑制、镇静和低血压。2对动物急性乙醇中毒有促醒作用。3为纯阿片受体拮抗剂,即不具有其他阿片受体拮抗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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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纳洛酮拮抗大剂量麻醉镇痛药后,由于痛觉恢复,可产生高度兴奋。表现为血压升高,心率增快,心律失常,甚至肺水肿和心室颤动。(2)由于此药作用持续时间短,用药起作用后,一旦其作用消失,可使患者再度陷入昏睡和呼吸抑制。用药需注意维持药效。(3)心功能不全和高血压患者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