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阿片类药物中毒、急性乙醇中毒、脑外伤后昏迷、麻醉药物过量、休克、呼吸抑制、急性左心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新生儿窒息、急性胰腺炎、急性肺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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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纳洛酮。其化学名称为:17-烯丙基-4,5环氧基-3,14-二羟基吗啡喃-6-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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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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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761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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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阿片类药物中毒、急性乙醇中毒、脑外伤后昏迷、麻醉药物过量、休克、呼吸抑制、急性左心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新生儿窒息、急性胰腺炎、急性肺水肿。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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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常用剂量:纳洛酮5μg/kg,待15min后再肌注10μg/kg。或先给负荷量:1.5~3.5μg/kg,以3μg/kg·h维持。脱瘾治疗时可肌注或静注:每次0.4~0.8mg。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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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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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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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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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片类药物中毒、急性乙醇中毒、脑外伤后昏迷、麻醉药物过量、休克、呼吸抑制、急性左心衰竭、脑卒中、颅脑损伤、新生儿窒息、急性胰腺炎、急性肺水肿。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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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完全或部分纠正阿片类物质的中枢抑制效应。如呼吸抑制、镇静和低血压。2对动物急性乙醇中毒有促醒作用。3为纯阿片受体拮抗剂,即不具有其他阿片受体拮抗剂的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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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纳洛酮拮抗大剂量麻醉镇痛药后,由于痛觉恢复,可产生高度兴奋。表现为血压升高,心率增快,心律失常,甚至肺水肿和心室颤动。(2)由于此药作用持续时间短,用药起作用后,一旦其作用消失,可使患者再度陷入昏睡和呼吸抑制。用药需注意维持药效。(3)心功能不全和高血压患者慎用。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