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神经衰弱、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头晕头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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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葡萄糖与氯化钠的灭菌水溶液。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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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鼎康乐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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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06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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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神经衰弱、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头晕头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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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量视病情需要而定。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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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下列疾病者禁用:1心力衰竭。2肺水肿。3脑水肿、颅内压增高。4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对利尿剂反应不佳者。5高钠血症。6糖尿病。7血浆蛋白过低者。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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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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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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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神经衰弱、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头晕头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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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钠和氯是细胞外液的重要组成成份,适量的氯化钠可维持正常的血液及细胞外液容量和渗透压。人体血清中钠浓度保持恒定,一般在135~145mmol/L,氯化钠的丧失常伴有水分丧失,丧失的比例不同可造成血液高渗或低渗状态。葡萄糖是人体的重要营养成份,每1g葡萄糖可产生4千卡热能,故用来补充热量。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可以用作补充水分、热量、电解质,维持体液容量和渗透压的稳定。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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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1)高血压。(2)有水肿或有水肿倾向者(如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特发性水肿)有高度浮肿伴有低钠血症者尤应注意。(3)心、肾功能不全。(4)低钾血症。(5)周期性麻痹。2使用时应随访检查:(1)监测体内的各种电解质(K+、Na+、Ca2+)及酸碱平衡指标。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