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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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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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振华制药厂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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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89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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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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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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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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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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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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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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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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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