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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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索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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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振华制药厂有限公司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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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89 |
国药准字H20103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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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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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用于散瞳时,通常为1次1-2滴滴眼,或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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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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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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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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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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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 |